张玲教授在《知识产权》2015年第11期撰文《论专利使用权出资的制度构建》

发布者:知识产权法研究中心发布时间:2019-06-01浏览次数:10

我中心张玲教授在《知识产权》2015年第11期发表论文《论专利使用权出资的制度构建》。


 《知识产权》2015年第11


 论专利使用权出资的制度构建

 

作者:张玲(南开大学法学院)

 

摘要:随着上海市等地区政策性文件的相继出台,专利使用权能不能出资的适格性问题已经解决。由此,探讨如何出资成为当前制度构建的关键。专利使用权出资的客体、主体是否应该予以限制,各地区规定不一致,司法实务中的案例也不尽相同。为了维持《专利法》和《公司法》规范之间的协调,平衡出资人与受资公司之间的利益,建议将专利使用权出资的客体限定为独占许可使用权,排他、普通许可使用权不宜进行出资。将专利使用权出资的主体限定为发明专利权人,被许可人以及实用新型、外观设计专利权人不宜进行出资。

 

 

关键词:专利使用权; 非货币财产出资; 独占许可使用权; 发明专利权人;